安福县兆福房地产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岭上家园项目立项的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文件,现将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安福县岭上家园住宅小区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20-360829-70-01-012876)
二、项目建设地点:安福县平都镇北华山路北侧(具体按规划部门确认的范围内建设)。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81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6552.97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为12877.05平方米,商业面积为1000.9平方米,车库及杂间面积为712.4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864平方米,其它建筑物面积98.6平方米。整个地块南侧布置2栋6层的多层住宅,北侧布置一栋6+1层及1栋9层的小高层住宅,地块南侧商业区中间开设一个人行主出入口,同时在地块西侧道路开设一个车行主要出入口及门卫室,东北侧留有与地下车库临近的车行次入口,小区内适当设置临时车位,小区道路为4m宽,各个楼栋中间设置绿化带以及其它附属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4667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
五、请项目法人单位要严格按照环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要求,按节能报告切实落实节能环保措施,按照国家招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执行项目招投标工作。
六、项目立项后,限额(400万元)以上项目,项目单位须编制初步设计文本报县发改委审批,项目单位按批复意见做好施工图设计和编制工程预算送评审中心评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招投标手续;50万元以上限额以下项目由项目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及编制预算报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备案。
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