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主体服务承诺书
为加强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进一步落实实施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城乡供水一体化环境,让全县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安全水、幸福水,本单位承诺:
1、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增强城乡居民用水服务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巩固拓展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3、统筹谋划,建立以城市供水管网延伸、规模化供水工程为主,小型集中供水工程为辅,分散式供水工程为补充的供水工程体系;根据县级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因地制宜,分步实施,抓好年度项目实施,完善工程体系,实现全员全域全覆盖的供水保障模式。
4、多措并举,创新城乡供水一体化投融资体制,积极筹措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资金。
5. 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资金三安全。
6、健全城乡供水工程运行管理体系,提升城乡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水平。
7、加强对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的调研走访,积极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对接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及用水户,详细了解用水户饮水安全相关问题及需求。虚心接受服务对象意见与建议,收到问题、投诉认真处理并及时反馈。
8、积极宣传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开展服务承诺满意度调查,对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满意度进行测评。
9、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江西省农村供水条例》、《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规定的通知》(吉府发[2003]16号文)等文件要求、不断提高依法供水管水的能力和水平。
10、持续提升服务工作水平。坚持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工作人员服务热情、举止端庄、文明用语、规范服务,遇事不推诿、不扯皮,做到立即处理,及时督办,提升服务质量。严肃纪律、求真务实、勤政廉洁、不谋私利。
服务热线:0796—7626126,
投诉电话: 0796—7631909
安福县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8日